第十五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宁夏银川成功举办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1-07-24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不断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根据新时代青少年发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需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于2021年7月19日至23日,在宁夏银川成功举办第十五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第十五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银川成功举办
 
    本期高级研修班邀请了长期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理论与实务方面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领导、专家和学者授课,并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与全体学员一道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交流。
 
    应邀在研修班上授课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主要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正司(局)级巡视员李豫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姚建龙;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官张寒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国家二级高级检察官樊荣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烟台理工学院副院长,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春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副研究员胡发清。来自全国各地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全国各地各级共青团组织,全国各地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全国各地各类社会组织中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的学者及其实务工作者,以及宁夏、银川地区有关部门的代表等约120人参加了本期高级研修班研修学习。
 
    本期高级研修班采取集中培训、主题沙龙、考察调研、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得到学员一致好评。
 
    李豫黔做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注重特殊预防和矫治教育》的专题报告,姚建龙作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与实施》的专题报告, 张寒玉做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的专题报告,樊荣庆做了《新版“两法”施行背景下强化未检职能的若干问题》的专题报告,苏春景做了《新版“两法”视域下问题青少年的双预机制》的专题报告。
 
    研修期间,组织全体学员赴宁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学习参观、考察调研。活动现场,全体学员认真听取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关于教育矫正改造未成年犯、指挥情报中心软硬件建设、人员配置和指挥执勤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参观了未管所教育管理场所及陈列展览,在所指挥情报中心,以视频方式观看了未成年犯管区监舍与训练场所、劳动改造场所等生活、矫正、狱政管理等实景。
 
    全体学员在认真听取了情况介绍的基础上,重点就如何加强发挥未管所省法制教育基地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如何对未成年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如何保障未成年犯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深入研讨。
 
    姚建龙在开班式上讲话,讲话阐述了举办本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的目的意义,指出在当前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下,举办本期研修班,对于做好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姚建龙指出,当前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批示要求,不断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情况。并代表主办单位向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务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三是坚持创新导向,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向纵深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红霞出席了开班式并致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秘书长李跃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胡发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朱丽梅、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袁纪等出席开班式。参加开班式的还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关工委法治委员会主任刘志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李旭波,以及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大学、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宁夏中卫市公安局、北京盈科(宁夏)律师事务所、宁夏平瑞律师事务所、宁夏法治报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
 
    李豫黔在闭幕式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法治稳步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火热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李豫黔局长希望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预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要满怀激情投入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围绕制约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问题,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研究提出更多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法律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胡发清同志主持了开、闭幕式和研修培训、主题交流、考察调研活动,并全程参与了研修学习。
 
    来自山东的学员李兴水表示,几天研修培训下来,认真聆听了几位专家专业知识的精彩演绎,多层次、多角度、全方面深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困惑、方向和前景,深感责任重大,深感需要学习和提升的知识和素养还有许多。培训结束后,会及时吸收学习成果,并逐步运用到平常工作中,为未成人的健康成长奉献自己微薄之力。感谢这次培训,感谢组委会。
 
    来自内蒙古的学员张茜表示,三天的学习时间短暂,收获满满,对两法的修订有了第一次深刻的学习,了解了很多新知识,认识了业界很多优秀人才,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了新的理解和感触,也对我们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中看到了新的发展业务,万分感谢主办方的紧密安排,感谢各位老师的认真分享。
 
    来自广西的学员潘巧燕表示,为期几天的培训不知不觉就这么结束了。听了几位重量级老师的授课,收益满满!少年强则国强!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且富有情怀的事业,家长、学校、政府、社会机构等各方面都应当关注、重视这一课题,对于司法机构而言更是如此。为了让未成年人在一个更健康、更良好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我们都应当肩负起职责,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尽自己应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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