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成都成功举办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0-09-1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不断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根据新时代青少年发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需要,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于2020年9月7日至11日,在四川成都成功举办第十一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第十一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北京成功举办
 
    本期高级研修班邀请了长期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理论与实务方面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领导、专家和学者授课,并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与全体学员一道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讨交流。
 
    应邀在研修班上授课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主要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正司(局)级巡视员、一级警监李豫黔;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姚建龙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级高级检察官张寒玉,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院长苏春景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郭开元研究员。
 
    来自全国各地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全国各地各级共青团组织,全国各地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全国各地各类社会组织中从事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的学者及其实务工作者约140人参加了本期高级研修班研修学习。
 
    本期高级研修班采取集中培训、主题沙龙、考察调研、视频连线、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得到学员一致好评。
 
    我会顾问李豫黔局长作了《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教育改造》的主题报告,姚建龙副会长作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理论、立法与实践》的主题报告,张寒玉常务理事作了《儿童权利与少年司法》的主题报告,郭开元秘书长作了《青少年犯罪状况及预防》的主题报告,苏春景常务理事作了《人工智能背景下问题学生的双预机制》的主题报告。
 
    研修期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王大伟教授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表达对学员的问候,并祝愿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得到全体学员的热烈欢迎。
 
    研修期间,全体学员集中赴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开展学习参观调研活动。调研活动中,参观了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教育场地、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学校长程鹏强老师关于学校教育、管理、矫正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及发展方向等的报告。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胡发清主持开闭幕式和主题交流活动,并全程参与了研修学习。李豫黔局长在开班式上讲话,讲话阐述了举办本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的目的意义,指出在当前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下,举办本期研修班,对于做好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豫黔指出,当前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批示要求,不断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情况。并代表主办单位向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务工作者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三是坚持创新导向,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向纵深发展。
 
    郭开元出席闭幕仪式,并在闭幕仪式上讲话。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法治稳步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火热实践,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郭开元秘书长希望广大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预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要满怀激情投入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围绕制约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问题,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研究提出更多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法律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自山东的学员王金亭表示,感谢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能够在金秋时节来到美丽的成都,认识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朋友们,更荣幸的是,能够作为发言代表跟大家交流。
 
    听了姚建龙老师的授课,很有感触。他在讲课中提到了推动未成年人警务改革的问题,提到了总书记2017年考察香港“少年警讯”,提到了在公安机关设立专门机构的问题。实际上,机构设立不设立,一方面讲,需要国家层面统筹考虑,不能各行其是,另一方面讲,是不是成立机构就证明重视这项工作,不成立机构就说明不重视这项工作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在公安机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直在做,但是宣传得不多。
 
    那么,公安机关是如何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呢?在我所在的莒南这个地方,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勤走访,掌握情况。今年1月份,公安部在全国组织启动了“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另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在进行,我们在组织民警和党政干部走村入户时专门要求,对青少年重点群体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底数和基本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是通过真帮扶,给予关爱。大家可能知道,9月7日到9日,是全国第6个互联网公益日,我们公安局团委发起了“共建希望小屋”公益爱心筹活动,目前已经发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捐款106880元,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帮助贫困家庭无独立居住和学习环境的困境儿童修建希望小屋,让他们有一个更加良好的成长条件。另外今年夏天我们还举办了“爱心小书包平安夏令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走进警营,接受安全熏陶和教育。三是通过抓教育,培养人格。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选派优秀民警到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全面加强对青少年人格的培养。四是通过强整治,优化环境。联合教育、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侦破涉及中小学生的案件,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内外环境。以上就是我们公安机关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一定把参加这次研修班学习到的知识带回去,把大家好的经验做法带回去,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来自西藏的学员拥宗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教育改造,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后感触颇深:对青少年学生要加强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来自西藏的学员黄春平表示,昨天我们曾是青少年,今天我们正在教育青少年,未来还有代代青少年在繁衍生息,青少年工作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今天的课程从青少年相关法律知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对我的工作和自身后代的教育有很大的启发。老师以专业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讲解,对我以后工作的规范性进行,依法进行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整合社会的青少年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学完了之后,我认识到“黄荆条子出好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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