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0-12-0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并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未保法》《预防法》修订与颁布、宣传、实施等工作,根据新时代青少年发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需要,在连续举办12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高级研修班受到广泛欢迎,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应各级有关单位的要求,决定继续举办第十三期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本期研修班将邀请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新版《未保法》《预防法》。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宣传、报名工作,共同推动新时代青少年发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协办单位:海南省预防犯罪研究会
二、研修主题
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新版“两法”
三、研修对象
1.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及各市级、县级共青团组织负责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专兼职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2. 各级未保委成员单位、原综治委预青专项组成员单位从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的领导、专兼职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3.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从事少年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未成年人刑事侦查、未成年犯管教等工作的领导、专兼职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4.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各中小学校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师以及各专门学校校长及教师等;
5. 各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从事青少年研究、青少年法律研究、青少年权益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工作的研究人员,有关社会组织从事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有关工作人员;
6. 各级妇联、关工委以及街道社区从事青少年法治教育、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的相关领导、专兼职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7. 热心青少年工作,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法治教育、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等工作的社会组织及其爱心人士等。
以及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会刊《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现有作者群体。参加研修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向会刊投稿,可优先采用。
四、研修方式、内容
主要围绕下列主题,采取专题讲座、考察调研、互动沙龙、视频连线、交流研讨等相结合的方式。
1. 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新修订的《未保法》和即将颁布实施的新《预防法》;
2. 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未保法》《预防法》修订、实施与未成年人核心指标体系建设;
3. 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发展的路径、公检法司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
4. 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少年保护理念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机制及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路径;
5. 国内顶级专家权威解读移动互联网与Web3.0环境下青少年心理问题形成机理、青少年犯罪问题及期处遇机制,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治策略及其行为干预等。
本期研修班考察调研地点拟定为海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海南省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读学校。
五、授课领导、专家
1. 李豫黔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原常务副局长、司法部巡视办副主任、司法部党组第二巡视组组长;
2. 宋英辉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3. 姚建龙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4. 李玫瑾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
5. 王大伟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安全教育专家;
6. 佟丽华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7. 张寒玉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级高级检察官;
8. 苏春景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9. 胡发清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副研究员、高级信息安全师、系统分析师。
以及其他在相关领域有重大研究成果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代表。
六、研修时间、地点
2021年1月4日——1月8日,其中,1月4日报到,1月8日离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021年1月18日——1月22日,其中,1月18日报到,1月22日离会;海南省海口市。
七、相关费用
培训费2250元/人,含师资费、场租费、证书费、资料费、管理费、税费、保险费等,推荐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也可报到时刷卡方式缴纳。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行自理;交通自行安排,费用另行自理。费用由学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八、结业证书
研修课程完成后,经考核合格,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颁发《结业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书》。
九、报名方式
参加研修的单位或个人完整填写《报名回执表》报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时间为开班前一周的星期一17:30。报名截止后发布《报到通知》,通知具体报到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等事宜。
联系人:管老师,手机/微信13720025596,邮箱yf12355@126.com。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2020年12月7日
 

(撰稿:秘书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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