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组在江苏调研专门学校建设和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等工作

应勇勉励在校未成年学生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学习知识,增强法纪意识,走好未来成长的每一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30

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江苏徐州、镇江、南京等地调研。应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江苏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司法办案促进高水平社会治理,着力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调研数字化轻罪治理等工作。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创新研发数字化轻罪治理平台,以数字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效果良好。在观看平台演示后,应勇强调,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要紧盯基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让更多可用、易用、好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真正发挥作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要加大检察业务数据逐级返还力度,提高数据使用便利性、实效性,发挥检察业务数据服务监督办案、优化检察管理的“生产要素”作用。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市检察院,调研检察侦查、检察技术等工作。

    在徐州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侦查、检察技术等工作。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案例展示后,应勇强调,办案质量是推进检察侦查稳步发展的“生命线”。要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检察侦查质效,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技术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要不断适应检察监督办案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构建有重点、有特色、有层次的检察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电子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取证等技术支持的研究应用,更好服务高质效履职办案。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阳光学校,调研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

徐州阳光学校是当地一所专门学校。“学生平均在校时间有多长?”“文化课、技能课、法律课课时占比是多少?”“学生接受教育后矫治效果如何?”应勇深入了解学校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效果等工作后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多收一个孩子,就可能减少一个罪犯。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坚持“学校”定位,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推动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应勇勉励在校未成年学生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学习知识,增强法纪意识,扣正“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未来成长的每一步。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工作。

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勇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工作。应勇强调,要全面正确理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既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监护人”。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促进加强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推动做实“监护+呵护”“改造+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要积极融入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以检察保护促进司法保护、撬动“六大保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句容市检察院,察看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情况。

在句容市检察院,应勇察看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情况。他强调,“检护民生”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的要求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要立足基层实际,优化检力配置,探索“一窗受理、内部分办、协同履职”的检察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检察护企”要牢牢抓住“护”这个关键,聚焦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有力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南京市检察院,调研高质效办案、职务犯罪检察等工作。

南京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效,30余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应勇在该院调研高质效办案、职务犯罪检察、检察实务研究等工作。他强调,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体制优势,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四大检察”与检察侦查一体履职等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增强监督韧性,更有效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职务犯罪检察要严把案件质效关,优化监检衔接,加强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配合有力、制约有效。要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让爱学习、勤钻研、重实践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要紧扣检察履职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实务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为指导监督办案、完善司法规则、推进相关立法提供有力支持。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江苏省检察院,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对江苏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在江苏省检察院,应勇听取检察管理、队伍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等工作汇报,对江苏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严重犯罪,加强轻罪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用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有效载体,重点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持续关注“四大检察”案件的结构比、依程序履职与依职权监督的结构比、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案源的结构比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刻理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高质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调研期间,应勇与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进行了工作交流。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刘建洋,省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陪同调研。

    (原标题:最高检调研组在江苏调研  应勇强调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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